人是先有思想後有行為,小孩子和大人相反,他們是先有行為後有思想。所以,父母遠在孩子可以了解行為背後的道德觀念之前,就應該先要求孩子有道德的行為。孩子要先學會道德的行為,之後才學習道德的思想,所以是行為在先,理解在後。
很多父母常犯的錯誤之一就是,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在「漏斗外」教養孩子。「漏斗外」的意思是說,父母允許孩子表現出不是他那個年紀所應該有的行為。
對於孩子,應該給予合乎他年齡的界線,如果缺乏約束,過多的自由會把孩子帶入一個他無法掌握的環境,等到發現時再以強制收回已經得到的自由,孩子會感到困惑,突然之間,以前不受約束的行為,現在加上了限制,結果出現不必要的衝突,弄得雙方都很不高興。孩子對自己已經得到的自由,是不會輕易放棄的。
正確的作法是一步一步的把自由給他,而不是先給予過多的自由,再把他拉回層層的約束。記住,從約束走到自由比較容易,從過多的自由走到約束比較難。讓孩子走出界線比較容易,要把他們拉回來比較難。
此外,在孩子太小的時候就給他太多的決定權,會把孩子推往漏斗之外,當孩子的內在還沒有發展出可以自我約束的道德良心之前,他們還沒有能力使用「做決定的權力」。當孩子做決定成癮時,如果生活中碰到他不能做決定時,他就不能妥善處理他的情緒,看過哭鬧吵著要玩具的孩子吧!這樣的孩子,他也很難順服父母的權柄。只有當孩子可以完全順服你的權柄,可以毫無抗議的接受你的管理時,才可以開始讓他們一週中有幾天自己決定一些事情,要讓孩子在你的智慧中找到智慧,而不是在他們自己裡面。
最後,為了避免教錯了要重教(重教的結果通常都不是很好),你要常常評估自己允許孩子做了那些事,你根據孩子的年紀、認知與能力給了他多少自由?那些自由?你給孩子的自由會不會不適當?那樣的自由是慢慢來的---從遊戲床、到後院、到鄰居家、到整個世界。當孩子表現出與他年齡相稱的行為,並且可以對事情做出合宜的判斷,他就可以得到更多一點的自由。這樣的訓練,可以培養出人見人愛的孩子,他也可以肯定自己。
(本文出處: 如何教養孩子品德一書 P315-325)
如需進一步資訊,請造訪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
/a>FuLl MoViEs
MoViEs To mOvIeS
XXX +24 <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