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 LoVe 2015: 蒙福之道,順服為先 – 親子篇

مواضيع مفضلة

Friday, March 23, 2012

To LoVe 2015: 蒙福之道,順服為先 – 親子篇

愛鄰協會 親職品德教育教師  曾任台北靈糧堂東區小組長 
黃鵬勳、林媛淑 全家   
2004年,我們夫婦參加紀惟明老師授課的「合神心意父母的種子師資課程」。當時,我們的孩子分別是10歲和5歲。這門課程強調教養孩子品格的重點,是按聖經的原則管教孩子的心而不只是外在行為。換句話說,就是以聖經真理教導孩子合乎道德的思考方式。課程中以第九課,有關順服的原則,最挑戰我們過去管教孩子的理念和尺度。

    尚未明白使用父母的權柄,要求孩子順服,我們家的管教模式多半為:平時相安無事,一旦下達的指令,特別是與孩子的權利衝突的時候(例如該做功課時間到了、卻還想組樂高玩具),依慣例,先尊重孩子的表達,孩子不聽話,就不斷重複指令,聲調隨著與孩子討價還價(想再玩、等一下..)的過程中節節升高,怎麼辦?改變策略,威脅(再不作功課,這個玩具以後你就別想再玩)、賄賂(先做完功課就可以…)、妥協(好啦!等你手上的樂高組玩再去作功課)、折衝(先做半個鐘頭功課,再玩10分鐘)..,屢屢在絞盡腦汁下、甚至氣起來用高八度的音階再下一次命令;或是最後一招---請家法出列。

    後來,從課程中明白神設立權柄管理這個世界,對家庭的管理而言,順服是絕對必要的。就如亞伯拉罕獻以撒,聖經中服從的四個特色是”要馬上、要完全、沒有挑戰和沒有抱怨”,但是父母給孩子任何命令也要考慮情境,以溫和而堅定的語氣,謹慎的下達清楚可行的命令,指令說一次即可,接下來等孩子的眼睛看著媽媽/爸爸,口應心合的說:「是的(或好),媽媽/爸爸」,有時候也要輔以時間上預告(孩子,三分鐘之後….)作為孩子的心理預備期。如此訓練孩子的立即順服,屬靈上的意義就是訓練孩子達到順服神的要求。

我們一面上課,也一面在家中應用順服的原則。我們家的親子關係,有了轉變:一次的家庭崇拜中,十歲的大兒子説我們自從上了此課程,對他是越來越了解,也更加教導有方,五歲的小兒子則是說媽媽比較少生氣,臉上越來越光亮,很漂亮。此外,兩個孩子對父母的提問或指令,口頭上立即有回應、也可以自動自發完成功課;兩兄弟打小報告的次數降到幾乎零;弟弟可以坐著參加家庭崇拜,開口禱告,不像過去滿場跑,而且生性害羞的他,現在看到樓下阿姨也能夠大方的主動打招呼。

同樣的順服原則,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,我們使用權柄來要求孩子的次數愈來愈少,替而代之的是使用關係上的影響。老大在上了九年級後,班上同學興起一股減肥熱潮,這對患有氣喘的他相當不利,果然冬天一來,他的氣喘就跟著復發。細問之下,才得知節食的事。我們讓他知道我們心裏對他身體狀況的憂慮,希望一起來”棄喘”。達成共識後,共進早餐的溫馨時刻再現。我們也在餐桌上向他表示,全家人一起吃早餐好感恩,也好幸福。相對的,他的身體也漸漸好轉中。
箴言226:『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』孩子因著順服蒙恩,父母在教養上也得以輕省,因為蒙服之道,順服為先。

如需進一步資訊,請造訪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
/a>
FuLl MoViEs
MoViEs To mOvIeS
XXX +24 <

Post a Comment

المشاركة على واتساب متوفرة فقط في الهواتف